2月11日
临泉县公安局杨桥派出所
联合河南警方
将古墓盗窃嫌疑人齐某抓获
并在其住处搜出大量被盗古文物
和夜视仪、洛阳铲等作案工具

据了解
年过五旬的齐某在盗墓圈有一定的名气
被行内人称为“老齐”,临泉人
常年在文物大省河南省活动
齐某对风水有研究
可根据山川、河流的走势判断古墓位置
每到一处,必先察看地势
他凭着掌握的“分金定穴”之术
找到深埋在地下的古墓

2020年7月26日
齐某伙同他人在河南上蔡
盗掘西平丁庄商周古文化遗址
盗掘一批文物
大件青铜器被卖到北京一古玩商户
警方顺藤摸瓜
目前该商户已被警方控制

齐某因掌握“分金定穴”之术
成为该盗墓团伙的重要成员
比较喜欢古钱币
警方在他的住处搜索出大量古铜钱
如“开元通宝”等,足有半编织袋之多
此外,还有铜镜、观音像等文物

齐某在掌握古代盗墓术之外
还“与时俱进”
借助现代科技手段盗墓
警方在他的住处搜出洛阳铲等传统盗墓工具外
还发现可探测近200米深度的
探针、夜视仪和金属探测仪等

齐某在接受审讯时称:
“这些文物都是咱们的国宝,
盗掘文物是违法的,
这些我也都清楚,却心存侥幸,
但最终都逃不掉法律的制裁。”
目前
齐某和涉案文物已移交河南省警方
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涉及文物的罪名有哪些?
我国《刑法》中针对文物保护规定的罪名有:走私文物罪、故意损毁文物罪、过失损毁文物罪、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倒卖文物罪、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
●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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