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卢志坚通讯员承林峰)江苏省江阴市市民王先生没想到,一条信息真能“扫除”人行道旁的路灯杆挂载物。在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成效点赞的同时,他一再感慨:“以后散步,不用担心撞脑袋了!”
“路灯杆上是否能随意挂载箱体?有没有高度限制?”检察官第一时间与王先生联系,了解事情经过并同步开展调查。
检察官走访发现,市区部分路灯杆和监控立杆上的监控箱安装高度的确较低,且朝向人行道,行人经过时极易撞伤,个别挂箱还存在锈蚀、侵占盲道和飞线安装等问题,显然不符合《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中关于“防止对人员造成伤害”的安全性设计原则。
今年3月21日,江阴市检察院依法立案,分别向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履行法定的管理职责,对路灯杆和监控立杆挂载的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收到检察建议后,两单位迅速对市属路灯杆、监控立杆和供电杆展开摸排。
“通过整改,挂箱不规范问题已得到明显改善。”无锡市人大代表、江苏振强律师事务所主任胡跃年建议检察机关继续推动监控设备箱和数据共享,简化挂箱密度,最大化优化资源配置,继续为老百姓营造更舒适的生活环境。(卢志坚承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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